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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蓓的记实性小说《无奈》之十四、被判无期徒刑的经济犯—田芳

[2009-8-11 8: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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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话说田芳招集,她是个交际很广,且很热心肠的人。她中等个,略显肥胖,但动作利索,说话做事都干净利落。是那种直来直去、敢做敢为的女强人型。
     每天上午静坐时她便将她的身世讲给我听,她的厚厚的案卷和证人证言都统统拿给我看。可这时她在这里已奋斗了两年多后,仍被一审判决为:无期徒刑。不服上诉,我进去的时候她正在等待二审判决。
     她在当地的人缘很好,特别是与金融界。是个靠自己双手打天下的穷孩子。从贩卖水果百货等一点点、一点点积累,将挣来的钱都存入银行。到两年多前她已是当地有名的个体户了。拥有一个二星级饭店和多家企业的股份。有了这样经历的人,如果她不是坚强和自负,如果她不是将钱大量的存入银行而与金融界关系密切,或许她就不会致富,也就不会遭殃。
有时财富也是灾难的源泉。自负和无知则是道火线。
    就因为她的强硬、她的小聪明、她对司法机构的权威的无视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2
    一天,她的好友——某银行储蓄所的负责人对她说:“现在经济比较低落,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大,都在抢顾客。你的交际广,能否帮我所去揽点储蓄来。当场可对现3个点。当然,正常的年利率照样付。”
田芳听了略一思量便满口答应下来。一来朋友相托、二来还有利可图,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她开始了揽储的工作。
    她是那种急性子、雷厉风行的人,说干就干。一开始,她在自己饭店的办公室里打了几个电话,告诉几个有钱的生意人将钱交她去银行储蓄,并可立刻返回2个点(她自己留下了1个点),其它年利率分毫不损。朋友们听了想:钱反正都存在银行,多2个点何乐而不为呢(和她的想法一样)?!他们对田芳的为人和魄力都信得过。
    于是,几个做买卖的朋友分别从自己原来存钱的银行将钱取出来交到她手上。她给每个朋友写了收条。两天时间她就收了一百二十多万元。第三天她就开车将这笔款子送到了她朋友的银行,办完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户头后,拿着储蓄凭证和三万六千多的返利现金回到她的办公室,从中扣下一万多在自己的包中后,立即给朋友们电话,让他们来拿储蓄单。当这些朋友们拿到铁定的银行存储单和实实在在的返现后都高兴地说:“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们,这么好的事情,以前那么多年都存在其它银行,这损失了多少呵。我们那儿还有一些定期的存储,一到期就马上取来交你去存。”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她的揽储收入比她饭店的经营收入还多。她也乐此不疲。但与她直接接触的人并不多,她的储户中自然出现了几个热心的“帮忙的人”。这几个人成了她这个树杆下的“树枝”,而这几个“树枝”下面又有几十上百个“树丫”。
    这第一次和后面那次是她明确告诉了我的,中间她还有多少次?总金额是多少?她不肯透露。我从这两次的数额和中间近一年的时间来看:估计存储应是好几千万,“点子款”也是上百万元。
   
 
        3
事到当年九月底,她再一次收到四个“树枝”送来的一百三十多万元现金。她按惯例分别给她们写了收条。两天后就是十月一号“国庆节”,她的饭店为扩大知名度将在这一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所以她忙得不可开交。想这些钱就先收藏起来,等过几天再去银行存储。
    十月一号,在她丈夫出门上班时,她也早早地起床,将自己打扮一番,准备去她的饭店。这时,她的家门被重重地敲响,她想:谁如此无礼。在她长大成人后,由于自己的勤奋努力,她获得了财富和广泛的尊敬。没有人对她不是客客气气的,这也滋生了她的傲慢和自负。她愠怒着将门打开,只见两个陌生人站在门口,没等她问话,其中一个人已开口:“我们是来要回存在你这儿的钱。”
    “哈!你们是谁?我凭什么将钱给你们?”
    “(某某树枝)交给你的钱中有二十万是我们的,现在我们不存了,你赶快还给我们。”
    “岂有此理!你们将钱交给谁的找谁去,让她带收条来取钱。休要在我这儿无理!”说完她满怀着愤怒,欲将此二人推出门去。不想这两人伸手一挡,就把她挡了回来。
    来人强硬地说:“不给钱,你休想走出这门。”
    她还从未遇到过有人如此对她无礼:“你们要抢劫呀,没收条我不可能把钱给你们。我今天有新闻发布会要开,没时间跟你们胡闹。让开,否则我对你们不客气。”
   来人用鼻子哼了一下说:“不客气?你敢怎么样?”
   她愤怒的脑袋冒出了火焰:“啪”一巴掌,她朝其中一个人的脸上抽了这去。
   来人还真没想到她竟敢动手打他,于是,气急败坏地用军警那种熟练的动作将她的双手扭到了背后,并从腰上抽出发亮的手铐戴在她的手上。另一人立刻用手机呼叫说:“多来几人,这女的还很厉害。”
    这时被打的人掏出了警官证,在她眼前狠狠地一晃说:“我们是执行公务,请你老实地跟我们到安警局走一趟。”
    田芳这时候才知道自己惹麻烦了。但她仍然不怕什么,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大不了的错事,到安警局走一趟就走一趟。只是心里暗暗着急,可别担搁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她心里愤愤的:这他妈算什么事,你要你的钱也不知道带收条和“树枝”来。谁认识你呀?她理直气壮地上了停在她家大门外的警车。
    来到安警分局局长办公室,她大声嚷嚷起来:“你们将钱交给谁的?通知他带收条来取钱。凭什么把我抓到这儿来?”
    任凭她怎么抗议,怎么又叫又闹,足有三个多小时没人理她。她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她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指着安警的人骂:“你们这是利用手中权力,任意侵犯人权。我要告你们,为了个人利益,随意扣押人质……”
    到了下午一点多钟她骂累了,也饿了。开始感到面对这样的处境只有暂停下来,静候他们到底要干些什么?要对她怎么样?这时来了一个被称为局长的安警人,对她说:“(某树枝)是不是交了一笔钱给你?”
    她尽量心平气和地答到:“是的。”
    局长接着问:“多少?”
    她想,这局长葫芦里到底买的是什么药?不能轻易地回答他,得找机会离开这儿。于是她警惕地回答道:“我得去查收据,看看到底有多少?才能回答你。”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安警局进来容易出去难。今天把你抓进来了,怎可能轻易放你出去呢?!于是,局长丢下一句:“你老实将你骗到手的钱如数交出来,老实回答所有的问题。否则你的案子就大了。”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田芳楞在那儿:什么、什么?骗?我的天了!骗?
    还没等她回过神来,那位今天早上挨了她打的人,这时穿着整齐的安警制服走了进来。表情严厉地恨着她。她这会儿已心力憔悴、脑袋乱哄哄的,只听见那人不断地、反复地问她:钱在那儿?有多少?怎么样骗到手的……?
    她这时只想着怎么脱身,那些问题她感到她身上就是长了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任凭她如何说:我这不是骗,是他们自己主动请我帮忙储蓄……。钱都好好的在那儿,只是这几天忙,还没来得及去办存储……。只要你们放我走,你们所要的一切就都可以办到……。让他们带着收条,我一手交钱,一手收回收条……。
    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了,一个晚上又这么过去了……。她又累又饿又困又喝。安警换了几个班审她,她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安警坚持要她把钱交到安警局去就放她走,而她却坚持要安警放了她后才能配合。她认为钱是别人正常交到她手上的,她也就只能正常地还给别人,否则她就如真犯了罪似的。
    最后,安警看她如此倔,就放松一步说:“先交二十万元吧,表示一下你的诚意,我们再考虑你的要求。”
    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的折腾,真够她受的,当她听到安警有松动的可能,于是就答应交二十万元,但得放她出去用正常的方法解决这件事。
    于是,她请求给丈夫打一个电话:让丈夫带二十万元钱到安警局来。
这时,她那急得正满世界找夫人的丈夫,方知自己的夫人这一天一夜是在安警局。等他火急火燎地办齐了二十万元拿到安警局来时已是傍晚了。当田芳看到丈夫懵懵懂懂、不知所以地走进来时,她强忍着委屈的泪水,把钱接过来问:“你从哪里凑齐这笔款的?”
    丈夫说:“找人借了些,在家里和妈姐他们那儿东拼西凑的。”
    田芳在家里大权独揽,一切公事、外交等都是她,丈夫只是个司机,开车、照看孩子和家务,其它统统不闻不问。今天能在半天时间里凑齐这二十万元已让她大吃一惊了。也让田芳看到丈夫并不是她平日里认为的是个窝囊废。她内疚而深情地看了一眼丈夫后,将钱点了数,准备将钱递给安警说:“请给我打收条。”
    安警们口径一致地说:“不打收条。”
    田芳立刻将钱递给你丈夫说:“不给收条就不给钱。除非你们从我丈夫手上抢去。”
    田芳用眼神告知丈夫将钱抱走。丈夫心领神会,将钱抱在胸前,双手护住。正犹豫着是抱走还是留下时,局长进来了,手里拿着一张收条递给田芳,田芳接过来一看是她的其中一个“树枝”亲笔写的收条:收到林世英现金二十万元,一周内以银行储存单换此收条。
    田芳问:“林世英是谁?”
    局长说:“是我家人。这收条可当你面撕毁。”
    田芳说:“此收条是‘树枝’写的,至少我要电话证实一下,并让‘树枝’认可我给他的收条中应减去这一笔。”
    面对如此叫真的犯人,局长只有点点头,将电话递给她。
    田芳从电话中了解到,林世英是局长夫人。也证实并认可了收条中的款子可退还给局长。于是田芳一边将钱交给局长,一边将收条点火烧了。心中暗自纳闷儿:一个国公务人员何来如此多的钱?
    还没等她闷完,局长接过钱数也不数,转身离开了办公室。从此她再也没见到过他。
    剩下三个安警拿出拘留证让田芳和她丈夫签字,田芳说:“不是说交钱放人吗?”
    安警说:“今天太晚了,手续明天来办吧。”说着带田芳到楼下的警车旁,让她上去。 
    这时田芳和丈夫开始反抗,拒绝上警车,而向丈夫开来的车扑去:“你们怎么说话不算数?!骗子!混蛋。”
    安警们立即拿出警棒说:“你们再反抗,连你丈夫一起抓。”
    就这样,田芳到如今已近两年,半步也没有离开过此监狱。
 
 
        4
    在这两年的关押中,她与安、监、法的关系就是提审、过检、起诉书、律师接见、判决、不服上诉、再判决、服刑……。
    双方有一个焦点问题:交钱后放人;放人后交钱。
    公诉人和法院都让她将钱交出来后一切都好说。田芳则认为自己已上了一次当,不可能再上当。并且认为自己是一种正常的委托存储关系,而非公诉人所说的是诈骗。想如果在这样的境况下将钱交出去,无异于承认自己是在诈骗他人钱财。所以坚持不交。
    她向监视厅提出:只有让那些“树枝”们拿着她给他们写的收条,在一个自由的环境中将钱交还给他们才是她能接受的。
   在监狱她已清楚地看到了很多“退赃不退罪”的实例。何况她认为:本来是一件正常的委托代理关系,你们硬要说成是“诈骗”,那剩余的这一百多万元我就真留下来,诈骗就诈骗,我不能人财两空。判了刑,我再用这些本不是赃款的“赃款”来买我的自由。监狱里流传着劳改农场可用钱买到自由的说法。
    法院和监视厅那边的压力也非常大,上百名储户当知道田芳被捕后,人心惶惶,到国议会各部门去闹事,要求放了田芳,要求还他们的钱。四名“树枝”家里每天门庭若市,被围困着。最后他们想办法找到田芳的丈夫,一起到监狱探望田芳,田芳告诉他们:只有将她放了出去才可能将钱还给他们。
    于是,“树枝”们组织了联名签字的请愿书,要求放了田芳。另外,又写证明材料证明田芳没有诈骗他们,并证明从交钱给田芳到安警将田芳抓起来之间的时间只有几天,并附上收条……。上交到法院、监视厅,均没有得到答复。
    丙庚年第一次开庭那天,是在保密的情况下开的,害怕储户们来闹事。田芳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口齿玲利,语言锋锐,反问句很多。
    公诉人告诉她:“你要弄明白,这里是法庭,不可能与你作交易。什么放人后交钱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是将钱老实地交出来,争取宽大处理才是你的出路。”
田芳的强烈个性、不屈不挠的倔脾气以及她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最后给她的一审判决是:“违反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家产。”
[新刑法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她悲天沧地,大叫:“冤枉啊!”便晕撅过去。
抬进号子里一碗凉水将她浇醒,她一咕碌坐了起来,双眼定在前面的墙上足有一小时。而后突然大声地叫道:“我要上诉!”
    于是,又是近一年的煎熬,她盼来了二审判决:“无期徒刑,没收全部家产。”
她还在喊:“我要上诉!”
可没人再理她了。
打着铺盖卷被押送劳改农场。
她曾火红的酒店最后倒闭;
儿子见不到妈妈;
丈夫失去了妻子;
国家少了一个可以收税的企业。
总之,田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给她那强硬的性格狠狠地一击。只希望她不会疯、不会就此倒下。
 
         5
   
 最后得到关于她的消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内容:
1、由于她的钱或由于她的能力,她当上了劳改农场的车间主任。正在争取减刑和买通某些“关节”,以便能早日出来。但出来后她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找人杀了那几个以局长为首的安警。她一直认为是那位她冒冒失失打了的安警和有钱在她手上的那位局长害了她。
2、她在女子监狱服刑期间,由于性情暴躁,常常闹事。被关在重刑犯组,长年脚戴镣铐,强制劳动,言行都受到严格控制。要是这样,我估计她活不到出狱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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