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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蓓的记实性小说《无奈》之十三、重大爆炸事故责任人—珍莉

[2009-8-11 8: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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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爆炸事故责任人—珍莉
 
 
     1
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中,火药占了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它除了用于战争而外,在平庄地区却是用它来制造节日、婚丧喜事时用的烟花爆竹。品种多达几百上千种,销售广泛到世界各地。是这里的人们一千多年来,赖以生存的谋生手艺。
从古时延至今日仍无多大的变化。你如果这时是个自由人,走在平庄地区的那些古老破旧的街上或山乡人家的门前,你处处可以看到人人在做“爆竹”,各种程序中的一个部份分散在各个家庭里工作。跟一千多年前比,所不同的是:废纸、草纸代替了原来的竹筒子。
这些“作坊式”的花炮生产基地,不管制造场地是否原始,组织是否落后,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备,他们生产的烟花爆竹可是供不应求。市场远到欧、日、美、南亚各国,近到全国各地。
这里的庙子敬奉着爆竹祖师——李畋。庙中碑文上说:“唐贞观十九年(公元六四五年),唐太宗李世民被山魈迷害,久治不愈。遂诏书全国求医。是年一天,李畋打猎回家在皇榜潭见此皇榜即撕了下来,回家做了一百个实有硝磺的小竹筒进京为太宗除妖治病。四月十八日晚,趁山魈迷害太宗时,李将一百个小竹筒全部点火燃爆,山魈亦被擒烧。太宗康复即封李畋为爆竹祖师,并赏银千两。令其以 “爆竹”为业,造福万民。从此,李尊旨专做“爆竹”,并将技艺传给乡邻。经长期演变发展,作为鞭炮发祥地的平庄地区终于成为誉满全球的“花炮之乡”……。”
看了爆炸后的废墟、生产场地以及看了她们赖以生存的“活计”后,你一点也不会奇怪为什么这里会常常发生爆炸了。
可奇怪的是,那些国产业大出口烟花爆竹生产厂,大多都没见在工作。放着宽敞、安全、明亮的厂房不用,锈着那些可以日产人力几百倍的机器不用,这是怎么会事?
在牢里我纳闷着,释放后我就明白了。在等待结案的那些日子里,我遇到一群大型国产业出口花炮厂的工人们,他们告诉了我一些真相。
这些从六十年代创办起来的花炮厂,经过他们双手的劳作,到后来达到年产值上千万元,固定资产近七百万元的大型出口专业花炮厂。产品远销欧美、南亚、日本及全国各地。是当地著名的大型国产业公司。
可据说在二十世纪未,那腐败昌厥之时,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便被一些“觉醒起来”的地方领导,伙同厂看守一起将其瓜分一空。
工人们告诉我:“那些日子,有权的公开拿,无权的私下偷。”
我问:“此话怎么见得?”
她们告诉我:“有权的卖货不开发票,不入账,收现金。卖厂子、卖设备,低开票高收费。无权的看到‘上梁不正’,自然‘下梁就歪’了,一些职工和保管人员就偷原料、工具、办公有品及凡能搬得动的设备。”
我问:“你们说这些都有证据吗?”
“这是大家都看的到、感的到的,只需派人去下决心查,就一定能查个水落石出。但是我们谁能惹得起?他们与安、监、法及国议会中的某些人伙同一气。只有来一些官比他们更大的‘包青天’才行。”
有一群多为五、六十岁的,这些厂退休下来的老太太,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创办起来的厂子被他们如此糟蹋,怀着满腔的义愤,已经上访了无数次。还因此被关进过大牢。在释放她们之前,由某某人指示安警局起草一份《悔过书》,逼她们签字盖手印后,满市张贴。否则,她们在当地工作的子女,便会被迫停职、停工。
就这样,国的资产流失了;国产业的大厂倒闭了;国培养起来的技术人员痛心地自某生路了;而那些指着厂子养老的工人却在那儿哭泣……。
于是,市场就自然地转到了上面所说的那些没有安全措施的“小作坊”了。
   
 
     2
现在还是回到牢里来说吧:
那天,我一跨进囚室,在二十来个囚犯里,有一个人的样子把我吓了一跳,她就是本故事中的主角之一:朱小星。
她的脑袋上没有头发,光光的、白净细腻的皮肤上红一块黑一块的伤疤,从那恐怖的脸上看不出年龄来,这张脸上的五官没有女性的特征,分不出是男是女,在这女囚中如一异类。她表情木纳,少言寡语,只见两只痴呆的眼睛愣愣地探着我。她就是三个月前那场巨大的鞭炮厂爆炸案中的受害者和直接事故责任人。
与朱小星一起被抓进来的还有一位负责销售(类似经纪人)的女人珍莉。她与朱小星的反差很大,她眉清目秀,体态丰盈,有一张庄重的脸和修长的脖子,脖子上细绒毛下的皮肤也是那么白净、细腻。她约三十岁左右,比朱小星显得更能承受这场灾难一些。坐在朱小星的身边很沉着地打量着我。当我的眼睛与她的眼睛相撞时,她还微微朝我点头,显得很有教养,眉宇间透着智慧。
后来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日子里,我们成了关系亲密的朋友。她们细细地、忧伤地将那场惨烈的灾难告诉给我。
 
那是初春三月,一个绵绵细雨的早晨,星期日。朱小星像往常一样来到由她姐夫开办的鞭炮厂上班。
所谓的“厂”,那是一个没有围墙,坐落在农户人家房屋密集之中的一排丁字形平房,四处有门,人们可以自由出入。外面墙上也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这里的人在一千多年的爆竹生产中已深入骨髓地知道了这个问题。每次发生意外,都不是因为外来火花,而是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出现问题及没有合理的安全设施,造成磨擦生火爆炸。这里各种易燃易爆原料堆放得没有章法,怎么顺手怎么放。星期天孩子们在此跑来跑去也没人严加管制。
这里固定的员工只有四个人,正负厂长也是两名五五分成的合作伙伴,朱小星的姐夫是注册的“法人”,负责对外的一切事务;另一厂长负责生产及一切内部事务;朱小星只知道她是保管员,负责收发物品及做一些基本的库房账目等;最后一位是看厂人,是朱小星姐夫他爹。其余的工人都是本村的村民,一家从大到小都是计件临时工,有“活儿”了看厂人去各家一吆喝就齐了。车间则在各家各户自己的堂屋里。
朱小星姐夫和珍莉两口子是好朋友也是生意伙伴,珍莉两口子人缘好、交际广,在沿海一带有许多长期、固定的客户,所以也是朱小星姐夫的财神。珍莉他们为了省钱、也是不想去麻烦,对外就以朱小星姐夫那厂的名义进行销售,自己没有去申请注册一个什么单位。但以珍莉的名字作为品牌,自己设计了包装并印刷出来后交与朱小星姐夫。根据客户的要求,珍莉向朱小星姐夫下生产订单,另一厂长就忙碌着组织生产。在这个本是淡季的三月,厂里的活几乎都是珍莉他们的订单。
这次订单中有一种爆竹是客户要求的大爆竹,它的尺寸和装药量远远大于国所制定的标准。本着“客户就是上帝”的原则,他们没有拒绝,而是加紧安排生产。
朱小星就是为了完成这个订单的活,星期天一早就来到堆放着各种原料的库房门口,还没等打开门锁,一群叽叽喳喳的孩子就将她包围了。由于是星期天,孩子们不用上学,就被大人们吆喝着跑来领料了。在这里这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寒暑假里,孩子们成了家里的主劳力。因为大人们也是这么着做过来的,在他们的意识里这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一千多年来都是这样的,太平常了。
贝贝是他爸爸妈妈的好帮手,是小学六年级的三好生,今年有望考入市里重点中学。村子里的大人都让小孩以他为榜样。在家里不用大人吩咐就知道主动地去帮着做这做那。他的班主任老师说他是她的副手。
贝贝在天刚蒙蒙亮时,听到了村里的广播在说:“烟花厂今天有活,要领活的,8点钟到厂门口去领料。还是记件付酬。三天内交货。”
贝贝揉揉他睡眼蒙胧的双眼,竖起耳朵仔细地又听了一遍,他想,为了将家这几间破房子在雨季来临前将其修缮一下,妈妈幸苦了大半年养的那几头猎昨天卖了几百元钱,还不够买瓦的。得在这个星期日里帮妈妈多做点小工活。想到这儿他一个翻身起了床。悄悄地穿衣洗漱后就出门了。
天阴阴的,不像有太阳的日子。
贝贝并不觉得这天对他有什么影响,老师布置的作业也没什么,晚上加点油就完成了。想着想着,来到了朱小星的库房门口。一看,还有比他来的更早的孩子。
“贝贝哥哥,你也来领料了?我和你一起干活行吗?”八岁的点点最爱和贝贝一块儿干活了。贝贝会耐心地教他怎样干活,并会回答好多他还不太懂的一些“这是为什么?那是为什么?”的问题。在点点的心中,贝贝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让他崇拜。
贝贝也喜欢这个临家的小弟弟,他觉着这个有一双大眼睛、小圆脸的点点。在他想表达自己某些想法的时候,点点能坐在那听他说上半小时的话,而不打断他。大眼睛眨巴眨巴的,不管听没听明白,点点的圆脑袋都会点个不停。好像点点是他思想的储蓄所。
“点点,那今天上你家里去干活吧。我妈妈昨天卖猪累了,这会儿还没醒呢。”
“太好了,我家还有春节没吃完的果子,我妈会请你吃的。”
“谢谢,我不吃。”
“点点,点点,我也上你家去干活吧?”在一旁的妞妞是个小馋猫,一听说有果子吃就急急地想跟着去点点家。
“那可不行,我家没那么大的地方,摆不下三个人的场地。再说,你那天还骂了我的。”
“我不骂了还不行吗。”
“不行,现在吃后悔药已经晚了。”
妞妞嘴撅得老高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们家那破房子我还不想去呢。”
“你们家才破房子呢。”
“你们家破房子。”
“你们家……。”
“……”
两个小孩儿吵着、吵着就推搡起来。贝贝在边上拦都拦不住。自然,妞妞没身强体壮的点点力气大,一推妞妞就被推倒在地上。于是,妞妞放下手中她最喜欢的绿色小塑料椅子在地上,哭着要回家去告妈妈。
这时天下起了小雨,朱小星也开始给大家发放原料了。点点这会儿可没心思去想妞妞的事,忙碌着抱那一捆一捆的爆竹原料。
在绵绵的细雨里,朱小星想火药和花炮都最怕潮湿,朱小星一边发料一边说:“现在不能领回家,淋湿了就废了。等雨停了再回去吧。”
这句听上去如此平常而合理的话,她一点预兆都没有就说出去了。这句话给她带来了终身难忘的灾难。
十几个孩子夹杂着十几个大人,在她的身后抱的抱、抬的抬,将要做活的半成品原料领走。她只点着数,做着登记,让领物人签字。
贝贝、点点和着大人们一起,将原料抱到另一个也堆放着易燃易爆物品的房子里,开始抓紧时间赶活了。
点点紧挨着贝贝在一块儿,两张小嘴儿你一句我一句说开了去。
妞妞则走着哭着,还离着家老远就被停在田地上黑乌鸦的惨叫声吓得停住了脚步。她在小小的心里隐隐地感到了不安和一些黑暗的烟雾在飘荡。可不明白是什么东西要降临下来。
就在这时,巨大的爆炸声和一阵强劲的热浪朝她袭来,整个田地都抖动着,她又一次地倒在了地上。她回过头来看这将她推倒的是谁?进入她眼里的是远处她刚刚离开的烟花厂在一片火海中。
一个女工在操作时出错,引爆引燃了满屋子的火药,将这丁字形的四间厂房给炸飞了,满屋子的人,包括贝贝、点点,死的死、伤的伤。
在隔壁房间里的朱小星也被热浪推出房子十几米远,身上也被冲出来的火焰烧着,她在地上翻滚着,压灭了身上的火后就昏了过去。
妞妞想到她的绿色小椅子,就叫喊着飞跑到火海中要去抢救出来。在离那丁字形厂房二十多米远的地方,她停下她的脚步,出现在她眼前的是点点和贝贝少了腿的身子。他们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嘴巴奇怪地张着,似还在说着他们说不完的话语。身上的衣服冒着烟。
妞妞尖声叫了起来,那声音比刚才的爆炸声还要骇人。
 
 
     3
当朱小星醒来时她已在医院的病床上。边上除了她焦急的丈夫而外,还有一位穿安警制服的陌生人。
她全身烧伤面积达33% 以上,另有多处炸裂伤。她经常疼得昏死过去,不知道自己能否活下去,像那些与她一样,在医院里治疗的乡亲们一个个地死去。这时她已得知:有十七个孩子已相继死了,小的只有八岁,大的也只有十四、五岁。另有十六个大人,包括负责生产的那位厂长也已当场死亡。
她面对着如此多的死亡和自己的伤痛,她的心变得如“豆腐”一样:脆弱、麻木。在牢里我没见她流过一滴眼泪,她说在医院时已流干了。只有当说到她那不满一岁的孩子时能在她那木纳的脸上看到一丝痛苦的表情。
在医院里治疗了一个多月后,她带着末愈的伤痛从医院直接来到了监狱。
可她不知道自己罪在何处。只从安警的问话中去揣测自己可能错在哪里。最后得出结论:就是那句该死的话:“现在不能领回家,淋湿了就废了。等雨停了再回去吧。”
在牢里她不停念叨的就是自己到底说没说这句“该死的话”。
珍莉不停地安慰她、照顾她,同时又要为自己、为也关在另几个号子里的丈夫及丈夫的弟弟操心。
丈夫和她自己是同一个罪名:触犯刑法第125条。
丈夫的弟弟则是在出事后,出于本能将哥哥、嫂子挣的辛苦钱转移到“安全地”去。哥哥、嫂子既是罪人,那他们的钱就是“赃款”,你藏了也就是“罪人”。
一家三人分别关在三个不同的号子里。年迈的父亲每周来到监狱一次,将一百元钱写入珍莉的帐上,由她订购食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分别求人送给另两个号子里的丈夫和弟弟。可她是属于吴召娣不喜欢的那种女人——优雅而庄重。所以她的“关照工作”是非常危险的。在外的人又不了解里面的情况,只想平时在家都是珍莉管家,所以在这里你也就管着吧。谁知这给珍莉带来多大的“麻烦”。
“麻烦”是:不断地能找到“串通案情”(送去的一盒牙膏)的理由罚你长跪24小时或当众一顿辱骂和毒打。对珍莉来说这些都不是最最头等的事,最最头等的是他们将有什么样的结局?
带着这样的问题,珍莉拿着一本《刑法》书和监视厅的《起诉书》来我的身旁,于是,在通铺上我们开始了对法律的研究。
《起诉书》是按125条起诉问罪。
125条上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条罪在情节严重、后果严重时可判死刑。死了几十号人,还有那么多的孩子,这一定是“后果严重”。看到这儿我为珍莉和她的丈夫出了一身冷汗。
我将《刑法》书反复地看、找,似乎这里面能找到救她的法宝。我的眼睛突然被136条给吸引住了:违反爆炸物、易燃物、放射性等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细细地琢磨着“爆炸物”和爆竹之间的关系,爆竹是爆炸物吗?表面看,是的。可爆竹是娱乐物品,属民用;不是伤害性、破坏性为目的的军事用爆炸物,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他们生产的爆竹是超过了国的标准,但它也还是民用“爆竹”而非军用“爆炸物”,只能属于民用“易燃易爆物”。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刑法第136条最重也就判有期徒刑七年。它和死刑之间,有天壤之别。
看到这儿,想到这儿,我无比兴奋起来,立即提笔写下几个要点:
1、  125条中的爆炸物,是指军用、工用物品,与爆竹这一民用易燃易爆物指向不对。爆竹只能是136条中所指的易燃易爆物品。所以不适用125条问罪而应参照用136条。
2、  作为有《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厂不能说是“非法生产”,珍莉他们也应算是该厂的编外销售人员,所以也不是“非法买卖”。
写下这两条后,我让珍莉快想办法见律师。珍莉也沉不住气了,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跑到小送饭口去观望。最后终于在送饭的时候请搞外劳的给律师去电话求见,总算将此小条和意见传达出去了。
律师收到消息后,特来接见珍莉,告诉珍莉:他们正是在朝这个方面努力。可难处是,此事的影响太大,从新闻媒体到平民百姓、从中央到地方国议会都在关注。省国议会还为此召开了办公会议,要求从重从快处理。
珍莉见完律师回到囚室,一双美丽的眼睛泪盈盈地说:
“凶多吉少。”
 
 
      4
朱小星看到珍莉如此悲伤,联想到自己更不知如何是好。一遍遍地给我述说着“那天的经过”:她说了些什么、干了些什么……,然后求我给她写一篇《申诉书》。我都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好,面对一个如此弱小的女子,再加上她已吓破了胆,你说什么她都簌簌地、无望地看着你。实在可怜,我就帮她写了一张《申诉书》:
……(套话)
我,朱小星,女,24岁,此次爆炸事故中的受害者之一。体表烧伤面积达33% ,另有炸裂伤口五个,右耳开放性耳聋。在尚年轻的头面部留下难看的疤痕。逮捕入狱时,生有不到一岁的孩子,尚在脯乳期。
我是作为一名直接事故责任人,被控触犯了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安全条例,将半成品发放给未成年人加工,且加工场地安排有误(意指临时计件工应将活拿回家去做,要爆炸也只伤到一个家庭,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伤了很多个家庭)等原因造成爆炸事故发生,而被捕入狱,等待审判。现已关押两个多月。
我作为一名打工仔,在厂任收发员工作断断续续约有三年。每月薪金200元。第一年(丙子年)领到薪金共计:1900元,第二年共领薪金2000元,第三年薪金2200元。春节正月放假及工厂无活待岗时,薪金停发。
我在此厂只是一名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临时工。当爆炸发生后,我作为一名受害者,不但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反而被当作罪犯,在外伤还末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关进监狱。
我只是为了谋求最低的生存所需,却落得如此下场。我何罪之有?我要向所有的人呼救:“救救我!救救那些还将出现的爆炸事故的受害人!”
请问:
1、这个工厂是否应该发放《生产许可证》,它的一些基本安全措施是否具备?
2、长期以来,将如此需要严格消防安全措施的工作交与工人拿回家去做,符合哪方面的规定和规章?国议会各部门的领导每年都要下来巡视、检查一番,这些潜在的危险他们看不明白吗?为何吃喝一顿后就算是“年检”过关?消防部门续发了《消防安全合格证》;安警部门续发了《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续发了《营业执照》。
3、我作为一个临时工,只负责收发货物,有什么权力和义务去指挥、安排生产。在厂里生产或拿回家去生产,那是厂长的职责。
4、长期以来,孩子们就在干着这项本不该他们干的工作。为什么厂长们、上级领导们早不来阻止这种危险的发生?
5、此次订单的装药量远远超过了国标准的几百倍,厂长为什么还要无条件地安排生产?
6、有了以上这些为什么,为什么还要拿我这个小人物来问罪?到如今我已带伤关押了两个多月。请你们回答我!
   
    写到这儿,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继续下去。便将《申诉书》递给朱小星,由她自己去决定吧。
朱小星做任何决定都要先让珍莉点个头。于是,她立刻与珍莉商量起来。
珍莉看到有对她和朱小星姐夫如此不利的内容,自然是不会同意的。我当时也真傻,就没考虑到这些因素。后来,朱小星的申诉也就只有作罢。
她们的案件是那些日子新闻界关注的焦点,影响也大,所以都知道将是一个公开的、有电视直播的审判。按常理,可能会当庭宣判。
在接下来的大半个月里,她们在牢里难耐地熬着,为将要到来的公开审判做着各种准备,担心着各种可能的结果。如珍莉想到她那学习成绩一直优秀的两个孩子,在电视直播时他们以及他们的同学看到,自己的父母作为罪犯在电视上接受审判,他们是否会受得了?担心将判罪多少年。有时又为出庭时,选择一件什么样的衣裳而伤脑筋,要一件最得体的衣裳,它即要好看又不要太艳……。就如一把锋利的刀,由一根细线牵着,时刻悬在头顶。整日里提心吊胆。
 
 
     5
终于到了公开审判的那一天。我们满号子的人都在电视上看着他们低垂着“重罪的头颅”。老囚们根据她们的经验开始宣判了,皇后巴萝说:“朱小星姐夫和珍莉她老公死刑,缓期两年;朱小星二到三年有期;珍莉就难说了,那就七年有期吧。珍莉她弟弟就怨了,给个一年缓期吧。宣判完毕。”
审判连续进行了两天。控辩双方进行着激烈的辩论,控方坚持以125条问罪;另一边的被告方律师举出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说明应以136条量刑。
两天下来,珍莉她们精疲力竭,只盼着那把悬在头顶的刀快些掉下来,是死是活都任它了。回到牢里连话都不想说,倒头就睡。实在拗不过大家的好奇心,就只是哭泣。珍莉哭她的两个孩子跟着囚车跑着大喊:“爸爸、妈妈,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珍莉说,他们俩就这么跑着、喊着,在囚车扬起的灰尘里,跑了足有三里多路。她就哭着向他们招手,让他们回家去,别跑了,可他们听不见。
朱小星则絮絮叨叨地说,她那不到一岁的孩子瘦弱得如一根秋后的丝瓜,孩子他爸则满脸的胡须,憔悴得像个老头。
她们俩似乎都没把注意力集中到法庭的辩论上,而是不由自主地去听众席上寻找自己几个月不知道音信的亲人们。看到他们与自己一样也含着另外一种苦素,她们就听不到台上的人都在说些什么了,只一味地伤心。
最后在法警将她们押到待审室,等待当庭宣判的那几十分钟里,她们才把注意力回到自己的命运上来。祈求李畋祖师爷能保佑她们。但无论怎么样都请快点、快点判决。可总是事与愿违。法庭因为无法当场确定,宣布择期再判。
她们俩悲天动地,比判了死刑还伤心。
可我确为他们松了一口气,如果真是当庭宣判,很可能就是皇后巴萝所说的那样。连想翻案的机会都没了。等她们回到牢里平静下来后,我对她们说:“不当庭宣判是你们的机会,说明法庭要考虑辩护律师的陈述,有可能用136条量刑。那可就轻得多了。而且乘这个时候,你们家里人还有时间去活动一下。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囚们也七嘴八舌地赞同着我的话。皇后巴萝说:“看样子我得另外给你们作个二审判决了,那就……放你们回家吧。不过得罚点款,明天中餐给我们买两份肉。”
于是,她们俩便高兴起来。皇后巴萝这些个经常进出牢房的老囚,所作的判断往往十有八九是准的。她俩连连说:“好的,好的,两份肉,两份肉,就冲你说让我们回家这句话,也得买肉来庆贺、庆贺。”
朱小星这时都忘了皇后巴萝曾盗用她帐上的钱,去买肉的那事了。虽然这钱是她丈夫从她孩子嘴里的牛奶中节省下,送到牢里来的。当时她曾如此伤心地哭泣过。想到有可能回家,她什么都忘了。
这之后,她们频繁地与律师接见。有一次,珍莉她父亲跟着律师一起来见到了她。回到牢里,她满脸的高兴。走到我身边坐下,在我耳旁细细地给我说,家里花了好多钱,已经买通了某些“要人”,答应将她的那部份“问题”全由她老公来承担,先让她无罪出去。她弟弟和朱小星他们也将争取缓刑。案子都按136条量刑。
果然两周后宣判:朱小星姐夫判有期徒刑七年;珍莉老公判有期徒刑一年;朱小星判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珍莉弟弟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珍莉无罪当庭释放。
 
 
       尾声
 
朱小星和珍莉高兴的差点连牢房里的东西都不回来拿。当天就回家过了。几天后才回来拿了被子和衣物,见谁都一个飞吻。完全没了在牢里时的那股子晦气。朱小星的脸上也不再是那种木纳的表情,显得活泼了。
珍莉将她的卫生巾和卫生纸统统留给了芝子,用手捏着芝子无血色的手说:
“你一定要活下去。我在你的帐上留了一点钱。”
“珍莉,你……。”
“什么也别说。有一天你出来时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
“……”
芝子的苍老是以飞行的速度进行着的。
 
珍莉老公由于只有一年的刑期,就不转劳改农场去了,而在本地服刑。珍莉出狱后除了天天去看望她的丈夫外,还在短期内办妥了烟花爆竹的《经营许可证》,并注册了一个公司,开始了正而八经的“有证经营”。
朱小星则同有木匠家族传统的丈夫一起,开办一个家具厂。过安稳的日子。
珍莉后来告诉我,这件“事情”家里前前后后共花费了六十多万元,才算是摆平了那些握着她们命运的人。
有一个因本案而受到“牵连”的县安警局长,是他将《生产许可证》发放给这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的。他心中满怀着堤外损失堤内补的想法,乘此机会,打着珍莉他们的旗号在外面她的客户那儿,收了她十几万元的货款。
当她出狱后,发现此情前去问他时,他气势汹汹地说:“为你们的事我都被降职降级了,你还有脸来问!信不信,我再让你去坐几年牢?”
吓得珍莉赶紧收声,对天祈祷:“失财免灾,失财免灾。”
这样危险的作坊式火炮烟花厂仍在这个地区的各个村庄里进行着。没有因为几十条生命、十几个孩子的死亡而改变什么。下一个灾难正等着人们向它走去。
血的教训也无法让人们停止要生存下去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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